军人违反职责罪包括什么特征?
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条的规定,军事人员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应当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军人违反职务犯罪有哪些特点:
(一)违反国家军事利益的。所谓军事利益,是指国家军事设施、军事装备、国防建设、武装斗争、军事后勤供应、军事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利益。
(二)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所谓违反兵役义务,是指违法者不遵守国家有关军事法律、命令、法规规定的具体职责。这类犯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即士兵。具体包括以下三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人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军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预备役人员,是指执行军事任务的人员。第三,其他军事人员的内部人员主要是指执行军事任务的其他军事人员。
少数罪行可由过失构成。有些犯罪还需要特定的目的,如战时自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条。军事人员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