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时,应当或可以适当从轻判刑。如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处罚,那么只要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法院就必须从轻处罚。
但从轻处罚,应在法定刑期范围内,根据犯罪嫌疑人具有的从轻处罚的情节,比照正常罪犯的刑期,选择较轻的刑种或较短的刑期进行处罚。当然了,犯罪嫌疑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越多,其从轻处罚的幅度就越大,但不得低于最低的法定刑期。
例如某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那么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在判刑量刑时一般会倾向于较低的刑期,大概三到五年之间量刑,但最低不会低于三年。
至于法院具体是什么标准来从轻处罚的,可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例如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的,法院可以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又例如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二、酒后犯罪能否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说明:
第一、醉酒的人犯罪也是犯罪;
第二、对醉酒犯罪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免除处罚;
第三、醉酒犯罪人与非醉酒犯罪人所应负的刑事责任是同等的。
从实际情况看来,醉酒犯罪人主观上并不一定是出于故意,而多是在自己的意识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之下犯的罪。这种犯罪与不醉酒的人犯罪在主观方面有所不同,但因为酗酒是一种恶习,而且司法实践证明,有些人就是以酗酒减弱了大脑对行为的控制能力为理由,企图逃避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的制裁。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不仅要负刑事责任,而且也不能从轻处罚。原因在于醉酒的人,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他并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其在醉酒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亦并未离开自己主观意志的支配。常言道,醉酒不醉心,也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我国《刑法》把醉酒的人犯罪,视同其他犯罪一样,按刑法规定进行处罚。所以你醉酒伤人,不能减轻处罚。
从轻处罚一般不会在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做出处罚,而法官在从轻处罚的时候,其实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现实中,一些情况下是可以从轻处罚,而另一些情况下则是应当从轻处罚。我们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在“可以”从轻处罚的时候,也可以委托律师尽可能的帮助争取一下。
延伸阅读:
自首后一定会减轻处罚吗?
刑事诉讼法聋哑人犯罪减轻处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