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刑,相信大家都并不陌生,它是目前我国刑事处罚中最严重的处罚方式。 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了应当判处死刑的若干罪名。在判处犯罪人死刑时,相关机关都会进行慎重的反复核查,避免出现冤假错案。那么,关于死刑的罪名统计分析是怎样?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一、死刑案例中罪名统计分析:最高法复核152个死刑案 减少超1/3死刑人数
从2013年7月2日至2014年9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共公布了152份死刑复核裁定书。以裁定时间计算,2014年度45份,2013年度101份,2012年度4份,2011年度2份。
近年,毒品犯罪上升势头明显,超过抢劫排到第二。故意杀人、伤害、抢劫、强奸、毒品五个主要罪名占到了所有死刑判决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从案件类型来看,判死刑最多的是命案,其次是毒品案。死刑复核法官在命案的裁定书中语气往往最强烈,比如“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强奸罪判死刑其实是减少了的,但造成命案的就例外;当受害人为幼女且被告人罪行累累时,即使没出人命,法官也毫不手软。
统计死刑的不核准率为3.3%。实际的不核准率要更高一些,据了解不超过10%。样本中没有核准死刑的案例,主要在于对政策的把握上,最高法院更为慎重。可以不杀的,坚决不杀。 总体而言,死刑不核准率还是比较低的,说明地方法院判处死刑越来越谨慎,也说明死刑案件质量有所提高。
二、贪官死刑案例统计
其实不难看出来之所以部分人不赞同废除死刑,不外乎现在的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不公平的现象很多。当中“不能废除死刑,否则就是便宜了贪官,贪官非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呼声又是最高的。上世纪90年代开始,贪污贿赂案件暴涨。据统计,从1993年起,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和查办的人数分别以年均9%~12%的速度递增。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对死刑的罪名进行统计,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相关机关了解在一定的时间内的执法情况,同时,国家机关也要做到定期向人民群众公开相关统计数据,在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时要考虑民众的意见。在对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也绝不能手软,定要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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