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基本刑,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拘役,但很少有人真正搞清楚了什么是拘役,而拘役的执行机关又是什么。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拘役?
拘役指的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法》中,拘役是我国主刑的一种,是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从《刑法》关于拘役的规定来看,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短期羁押的犯罪分子。
二、拘役与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从表层上看,拘役与刑事拘留有相似之处,都是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方式。事实上,两者存在着颇大区别,体现在以下诸方面:
1、 在性质上,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
2、 在适用对象上也有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不能适用拘役,也就是说必须经法院判决后才能适用拘役;而刑事拘留则适用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3、 适用机关不同。拘役的适用机关是人民法院,刑事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 适用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法》,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
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住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
另外,拘役期限是否可以无限制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即有两罪被判处拘役,则两者的总刑期不能超过1年。先前有被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根据上文的内容,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而其适用机关则是人民法院。当然,本文只是简要介绍拘役的有关内容,具体到个例和详细的情况,不妨咨询下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或专业人士,以求能有更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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