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时,一般都会根据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来确定了。不过,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一般都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实践中要如何处罚未成年人犯罪呢?如果犯罪主体是精神病人,对于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罚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中将详细为您展开介绍。
一、如何处罚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也就是不满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刑法》规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指的从轻是在法定刑的下限处刑;这里指的减轻,是在法定刑的下一档次,如应判五年以上的,实判在五年以下处罚。
2、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这里指的“必要的时候”,是指家中无人管教或者家长、其他监护人缺乏管教能力、或者群众、或者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强烈要求政府收容教养的时候,政府从社会保护的角度出发,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指出“对司法实践中出现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罚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生活中,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是精神病人犯罪的情况并不少见。有很多犯罪案例中,罪犯家属都会要求给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以期能够减轻犯罪嫌疑人可能要遭受的刑罚处罚。如果您有亲属涉嫌犯罪,并打算为其做精神鉴定时,建议您事先咨询一下刑事辩护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因刑事犯罪精神鉴定涉及到的程序都非常专业化,稍不注意将会给您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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