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世界上还有一些地区和国家饱受战火的危害,当地的一些人为了逃避打击,往往会到欧美国家寻求政治避难。在新闻报道中,我们也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消息,某国政要向第三国申请政治避难。这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有些情况下,对方国家是不会接受申请的。那么,哪些情况不能申请政治避难?下面小编简单给大家讲一讲。
一、哪些情况不能申请政治避难?
1、第三国长期停留
如果申请人在进入被申请国之前曾长期停留在另一个国家,则无法申请政治庇护(但可以申请暂缓递解出境)。长期停留的法律定义是获得长期居住权、公民权或自由出入权。考量的因素包括居住条件(住难民营不算长期停留),工作许可的范围,是否有权拥有土地等不动产,是否拥有该国公民所拥有的权利等。
2、对他人进行过迫害
迫害过别人的人无法申请政治庇护或暂缓递解出境,即使并非出自个人的意愿或被迫对他人加以迫害也会造成无法提出申请,当然,如果在威逼之下才出迫害之事,则另当别论。
3、刑事处分
如果申请人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分(即非政治犯),无论是在被申请国境内或境外,都无法提出申请。
二、申请政治避难需要哪些资料?
在你的国家如果你无法使行民主自由的保障,您可以要求政治庇护。如果你不是政治罪犯或违背了联合国原则。根据日内瓦公约,可以向边防警察的提出申请,或进入其他国边境后,直接向警察局移民部申请。在证明身份后,你的申请提交到地区移民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审批。
必须提交警察局移民部的文件:
1、申请表,用该国语言说明寻求庇护的理由。
2、护照复印件。
3、任何有助于申请的其他文件。
一旦你获得难民许可,您就可以向移民窗口要求居留证。
所谓暂缓递解出境,需要申请人证明如果被递解回原住国,自由或生命会受到威胁。由于要求条件较政治庇护的审理条件较低,往往会在政治庇护被拒绝之后得到批准。
1、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政治庇护者不得同时申请暂缓递解出境,须在政治庇护被拒之后,才能提出暂缓递解出境。
2、只有船员或偷乘人员(符合特定条件的〕才可直接向移民局直接提出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人在第三国长期停留、有对他人迫害的记录或刑事处罚记录的,是不能申请政治避难,即便是申请了,也会被申请国家退回。对于政治避难的申请是否通过,第三国有很大的自由决定权。一般来说,政治避难针对的是他国政府人员,像普通难民的话,是没有资格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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