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急用钱却发现自己没有存款也没亲朋好友可以借钱,去银行就又被告知贷款有复杂而漫长的申请程序。合法的借钱途径太慢又太难就只能选择向民间机构借高利贷,但如今所有人都知道高利贷是被国家所不允许的,那么既然高利贷犯法是否不用还钱了?
一、高利贷犯法是否不用还钱了?
别忘了,还有一句老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虽说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不用还钱的想法也是天真的。高利贷的借条也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
二、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高利贷不全然受法律保护,具体要根据双方约定的借贷利息来判断。
1、双方约定了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
2、双方约定不明如果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由法院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对于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对于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但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
三、什么情况下,高利贷合同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总而言之,高利贷被国家禁止只是因为它会收取借款人远超于法律规定利率的利息,所以其违法所在仅仅是利息而跟借款项并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借款人只是不需要归还贷款人违法的利息但仍然要还高利贷的本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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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担保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