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不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同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
(一)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邮政法》第三十八条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成立
所谓“损坏”是指公私财物的价值与效用部分丧失,毁灭与损毁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果采用损毁的方式危害到公共安全,如放火烧房子、危害到大多数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毁灭”是指公私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
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要求行为人是出于故意的心态,当然,此时如果是过失造成了公私财物的毁损,其实是不能认定构成此罪的。至于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量刑标准内容,上文中已经做出了具体介绍,对于此罪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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