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非所有的虚假出资都构成此罪,必须具备:
(一)数额巨大;或(二)后果严重;或(三)其他严重情节。
此处有如下几点需注意:
1、 数额巨大的标准: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待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予以解释。
2、 如果注册资本已达到法律所要求的最低限额,但其采取欺骗手段所虚报的注册资本与其实在注册资本差额巨大,此种情况也应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个人和单位而有所不同,但是也有其统一的要求,即数额巨大或后果严重或其他严重情节,否则就根本不会构成本罪,也就更不谈量刑了。同时,《公司法》也规定了对虚报注册资本行为处以罚款甚至撤销公司登记的情形,情节严重时上升至前面所提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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