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出于故意对他人的人身实施了伤害行为的话,这种情况下需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那大家知道法律中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吗?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吧。
一、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的结果是造成对他人健康的损害。
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二、如何正确认定故意伤害罪
(一)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区别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在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况时,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三)故意伤害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
二罪根本区别在于,前罪具有伤害他人朝故意,其死亡结果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而后罪没有犯罪的故意,是由于过失致人死亡。
实践中,依据案情查明行为人有无犯罪故意,这对划清二罪的界限非常重要。
也就是此罪的立案标准,换言之对于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不是都会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是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自然不能按照刑事犯罪追究责任。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作出的量刑不同,这点还请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