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是对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罚予以减轻的刑法执行制度假释,是对在押犯罪分子附条件的予以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减刑与假释作为两种法律制度,切身关乎服刑人的合法权益,一直都是司法实务与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那么,减刑与假释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