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一般由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书和医疗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者病历、处方确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鉴定。当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离受害人居住地较近的医院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者必须去几家距离相等的医院接受治疗。一般情况下,第一医院的医疗费用应视为例外,但治疗差错或医院内其他特殊情况除外。未经批准而到另一家医院就医的费用通常不会得到补偿。原则上,如果患者反复检查同一受试者,且检查结果相同,则只确定第一次检查的费用,需要重新检查的治疗医院除外。
受害人未经许可购买与损害或者其他疾病治疗无关的药品的费用,不予赔偿。应补偿受害者住院或观察的费用。但是,出院通知发出后,因延长或者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住院费不予补偿。
受害人应当赔偿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治疗费用。在诉讼的过程中,如果治疗尚未完成,除了赔偿医疗费,继续治疗的费用可以支付一次性付清,如果认证相关的医疗机构或中介方之间达成协议;受害者在接受治疗后被分别起诉。2. 受害人遗失工作的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情况确定,并以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实际灭失工作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认定为实际灭失工作日期;实际损失工作时间超过休假证明的,一般以休假证明为准。确实需要休养,但没有假期证明的受害人,可向法医或治疗医院查询后,酌情处理。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基金和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贴。奖金是根据受害人上一年度的人均奖金计算的。如果奖金超出了奖金税计算起点,则计算起点有限。受害人受伤前,下一笔奖金由于本人原因没有奖金收入将不予计算。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或受害者是承包商或个体工商户可以弥补他们失去工作费用,参照前一年的平均收入的受害者或当地的平均收入相同的行业,同样的工作,同样的劳动力。依法应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应当以税单为依据。对被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给予补偿。(一)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实际减少收入的补偿;(二)对违反政策和法律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没有劳动收入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受害者将得不到支持。
实际收入是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用三倍以上的,按三倍计算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