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律师资格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6、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二、如有下列行为,会被吊销律师资格证
1、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2、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3、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4、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5、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6、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7、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8、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9、泄露国家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