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不批捕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二、不批捕释放出来就不会被判刑了吗?
1、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三、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呢,同时要满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法。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拘束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又逮捕的必要。
检察院批捕与否都不会是口头通知公安机关的,不过,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但检察院不批捕的原因多半都是证据上不符合批捕条件。而且,当事人也不应该错误理解了检察院不批捕的决定,不批捕绝不等同于无罪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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