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了《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就可以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不需要经被害人同意。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到底取保候审期间能自由活动吗?其实只能说自由也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并不是完全的自由,其中还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被撤销取保,然后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然,在侦查期间获得了取保的,并不代表日后不会被判刑,但是此时却可以争取看是否能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