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判处缓刑。没写就是没建议缓刑,说的应该是认罪认罚具结书,既然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缓刑,那肯定是有原因的,原因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当中,这里只字未提。到了法院是否判缓刑也是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来确定的,甚至要进一步争取增加有利的量刑情节才能争取到缓刑。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处理,结合具体的案件情节和证据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有效辩护工作,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符合一定条件尽量争取缓刑判决。
1、取保候审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判决生效后10日内移送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2、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三、拘役的特征有哪些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判处缓刑的适用条件满足一般可以认定为判处缓刑,并且在实际的案件中适用,拘役的特征包括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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