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重新鉴定处理,笔记鉴定必须当事人自己申请,或者自己主动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法院没有义务告诉当事人可以进行鉴定。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如果你认为鉴定结果对诉讼胜败非常关键,可以自己委托鉴定,然后以该鉴定结果为依据,提出上诉,如果上诉期过了,可以申请再审。我国的民事诉讼强调有错必纠,所以只要鉴定结果构成新事实新理由,足以推翻原审判决,就一定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续,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需要明确的是,由于笔迹鉴定的准确性是不高的,所以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适用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应当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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