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相关的信息,若涉及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则需要进行公开审理,但是并非是所有类型的案件都是需要公开审理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什么案件不公开审理?不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这些案件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其日后再次实施侵权行为。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二百七十四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第一百八十六条 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第四百六十七条 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到场代表的人数和范围,由法庭决定。到场代表经法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
对依法公开审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根据上述规定,即四类案件存在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被告为未成年人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经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旁听和记者采访。刑事诉讼法规定, 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年成人的资料。《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前,审判人员不得向外界披露任何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并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案卷材料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定。
这是未成年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法律依据。对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有利于缓解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防止公开审判可能导致的给未成人造成精神创伤、增加改造的难度等不利于其回归社会的消极后果。
不公开审理原则只是指审判过程不公开,对判决的宣告应公开进行。但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
对于涉及到国家机关的秘密,或者是关系着个人隐私的案件,司法机关是不会公开审理的,这也就回答了刑事诉讼法规定什么案件不公开审理这个问题,此外,一些民事主体请求不进行公开审理的案件,司法机关也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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