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规定是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有效方式要注意提出申请的时机、提出申请的内容、找个好律师三方面问题。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如果要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话,必须要提供相对应的一些线索,这主要就是为了防止有一些犯罪嫌疑人通过这样的一种方式恶意的拖延诉讼的进程,从而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这样的一种规定实际上也是非常合理的,但是如果发现确实是非法证据的话,是需要排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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