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刑诉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我国法律体系浩瀚广大,相关的法律规定数不胜数。其中,对于刑事案件的各项审问、受理、侦查和判决的相关规定的法律就是刑事诉讼法。今天,我们就来对刑诉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来进行探讨和分析。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资料。

一、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2012年3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尊重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贪官外逃将人财两空。2012年9月25日,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郑州举办,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新增刑事和解程序。

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刑诉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很明显,这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流程中拘留的时间规定。同时,我们也要了解一下其他相关的受理规定。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图相关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详细解答。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刑诉法  刑诉法词条  内容  内容词条  相关  相关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刑事诉讼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主体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申请回避主体有哪些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