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审查起诉辩护技巧有哪些
1、以是否具备犯罪主体资格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2、以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故意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3、以侵害的是否是本单位财物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4、以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5、以死否实施侵占行为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6、以涉案数额是否符合立案标准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7、以其他法定理由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二、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1、职务侵占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吸收为刑法具体规定的;
2、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一万元"以上。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十万元"以上;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
4、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5、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6、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的范围内,及时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备案。
在职务侵占罪中如果是侵占了一万元的那么就已经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了。如果是侵占十万元以上的这个时候就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的了。并且在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财务非法的占为己有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已经到达五千元以上了就可以进行追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