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辩护的有形化留痕化是什么意思
是指在刑事辩护各种管理工作中,从时间和工作内容方面,不留间隙或空白、死角的缜密工作记录,包括交接班记录都留下证据。刑事辩护是一项程序性极强、时间跨度大、工作内容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同时因为委托人与当事人的“天然”隔离,以及对刑事法律缺乏必要了解,不利于服务工作和效果的体现,有时甚至引起误解和投诉。基于此,被运用于生产经营领域的留痕化管理理念,亦可移花接木,应用到刑事辩护工作当中来,以增强工作实效。该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即管理人可通过查证保留下来的文字、图片、实务、电子档案等资料,有效复原已经发生的经营活动。
1、对内工作角度,强调记录留痕。一般来讲,个案办理中,从收案到结案,必然会经过接待委托人、会见当事人、各诉讼阶段案情分析、不同环节辩护策略的选择、案件裁判结果分析以及到最后的结案分析报告等阶段,对于这些不同阶段刑辩律师在付出工作时应该注意以书面方式记录下来,精心整理、形成札记、乃至装订成册、固定办案成果。
这实际上也是自己对个案办理进行书面总结的一个过程,对技能提升、经验借鉴、总结升华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2、对外服务角度,强调沟通与展示。客户委托刑事律师进行辩护,其实也是花钱买服务。刑事案件律师必须意识到这一点,在辩护过程中应当注意通过工作留痕化让客户感受到服务。
如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应当注意及时与委托人沟通,主动告知案件程序进程以及实体风险情况,消除委托人疑惑、排除其焦虑;提前交流办案计划、以及辩护策略,争取委托人理解;还可以在案件办理中或者办结后,适时向委托人展示我们的办案记录,特别是在结案以后,将装订成册的办案札记展示给委托人看,是将无形的辩护服务化为有形展示的最好方式,让自己的辩护工作能够看得见、摸得着,这也是增强委托人服务体验感的一种有效方式。
年轻的刑事申诉律师应该重视这个环节的操作,久而久之,形成一种良好工作的习惯。
对于刑事辩护中的有形化留痕化是对内在工作中强调的是将记录留痕,一般情况是在办理案件的时候从案件的初始到案件的几位是必须要经过委托人的,这个时候要会见当事人对刑事辩护的各个阶段进行分析,并且要从不同的环节进行判断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