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

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这一类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规则》第139条第2款,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①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②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③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的。

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应当对其逮捕。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要求我国的执法机关对我国公民进行传讯的时候,需要出示执法机关的执法证。并且,对于传讯的时间上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对于被传讯的人员,执法机关需要尊重当事人的基本人权。

延伸阅读:

刑诉法传讯有什么规定?

监视居住传讯目的是什么

在取保传讯当天能回来吗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词条  传讯  传讯词条  条款  条款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刑事诉讼

 怎么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

一、怎么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1、一般犯罪的计算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展开)

刑事诉讼

 刑事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提到刑事证据的分类,可能很多人都以为说的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内容,其实这样不能算是刑事证据的分类,而仅仅属于刑事证据中包括的类型。那具体来说刑事证据的分类有...(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