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庭审过程是怎样的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
5.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特别关注:人民法院通知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提供的证人时,如果该证人表示拒绝出庭作证或者按照所提供的证人通讯地址未能通知到该证人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通知该证人的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
6.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
刑事案件多久可以开庭,取决于案件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滞留”的时间,以及到法院后,法院多久会通知开庭。
首先,了解一下侦查羁押期限(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可以“滞留”多久)
1.不论是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的案件,还是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如贪污贿赂犯罪),一般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3.对于《刑事诉讼法》156条规定的“四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不能办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对于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如果还有特殊情况,经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
所以,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最长可以到:2+1+2+2=7个月(报请人大常委会的案件极少)。
其次,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可以“滞留”多久)
对法条进行通俗表述,案件到检察院后,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是起诉还是不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半个月(即一个半月)。
但是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机会(插一句话: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第一次退回补侦后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二次退回补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仍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是“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能再次退回。)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现在可以计算一下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间:1个半月+1个月+1个半月+1个月+1个半月=6个半月。
一审多长时间开庭我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一审审限进行窥视:
1.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可以理解为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会在2个月或是3个月之内开庭)。
2.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及刑诉法规定的“四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3.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1-3个月。
4.期满仍不能办结的,可以再次向最高院提出申请。
5.另外: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所以,即使案件到了法院阶段,我们一般会跟家属说案件会在3-6个月之内下判决,但这也只是通常情况。很多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尤其是可能涉及最高院的案件(如最高院指定管辖),一审审限是可以很长的。
刑事案件裁判结果常常涉及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权的处置,所以,一定要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才能作出公正的裁判。要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就必须做好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进行庭审。要注意的是,做好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获得刑事诉讼庭审成功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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