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时间,指是公安机关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接手案件进行审查的阶段。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作用如下:
1、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3、律师有权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
5、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要查明哪些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1、事实清楚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2、其他责任
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
3、是否追责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
4、侦查合法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一旦发现侦查活动中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时,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会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移送检察院审查。这个阶段,律师也要参与到案件中,努力为嫌疑人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律师应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查阅卷宗,和嫌疑人会面询问案件相关细节。由于审查起诉后案件到法院审理阶段,这样律师还应该写一份辩护词。
延伸阅读:
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自诉案件立案审查如何进行?
双规和立案审查的区别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