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赔偿款领取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款领取程序是:
第一个就是提起。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其中的第二十条中明确规定,对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这种情况,应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进行一个申请的提出。在我国,所谓的赔偿义务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等等这些了。并且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请求赔偿必须要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一个申请书,而这样子做的目的就在于要确定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它们二者之间存在什么关系。除此之外,我们提交的申请书,也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假如说请求人由于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等这些原因,没有办法自己本人亲自去书写申请书的话,或者有困难的话,我们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
第二个步骤就是请求的受理了。这一步主要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必须进行一个审查工作,目的的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内容包括:一是申请人是否请求权;二是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三是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正确;四是是否在法定的时效期限内进行申请的提出的。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请求人一定要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并且要在两年内,向有关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
第三步就是刑事赔偿的最终决定了。这一步主要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而对于我们所谓的刑事赔偿的具体方式,国家赔偿法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知道国际法律法规上,一般对此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人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方式;还有一张就是由赔偿义务机关单方面就赔与不赔,赔偿发生和金额作出裁决的方式。其中,协议方式有它的优点,也比较符合中国一贯的立法精神。
二、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
⑴不满14岁的人;
⑵已满14岁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罪行;
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这些人之所以被无罪释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豁免了其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当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还是刑事方面的赔偿,如果要想获得国家赔偿,首先对于当事人来说,肯定第1个步骤是提出申请,申请完毕之后才是做出决定,如果确实需要赔偿的话,那么直接打到银行卡或者是当事人自己去领取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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