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能缴获贩毒审理可以从轻处罚吗?
贩卖毒品案件中因故未能缴获涉案毒品,只要有其他相关证据能够予以证实,仍然可以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由于涉案毒品未能缴获,量刑时对被告人可予以从轻处罚。
二、贩毒多少克会判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贩毒一般只要被抓住,那么就会承担相应的刑法,而对于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没能够缴获的话那么一般就可以以其它的原因来进行从轻处罚,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它的法律流程,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