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说的犯罪,一般都是个人的行为,比如偷窃、醉驾等等。但是,还有一种犯罪的就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一般涉及的金额更加的庞大,犯罪的后果牵涉的范围也要更加的广泛。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要人员是指在单位中的主管人员,比如公司的法人、副总、财务经理等等。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要人员指哪些人员?主要是指在单位中的主管人员,比如公司的法人、副总、财务经理等等。
一、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要人员指哪些人员?
(1)、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所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首先是在单位中掌握实际领导权限的人员,在单位犯罪中起着组织、指挥、决策作用;其次,必须是和单位犯罪有着直接关系。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不是单位的有关领导,就谈不上是主管人员;如果和单位犯罪没有直接关系,就谈不上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
(2)关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所谓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要是指为了实现单位的犯罪意图积极参与实施单位犯罪的单位内部一般工作人员。
二、单位犯罪的含义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单位犯罪早在17世纪英国的《刑法》中就有规定,我国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在我国刑事立法史上首开了规定单位犯罪的先河。1997年《刑法》首次在我国的刑法典中规定了单位犯罪,主要集中在刑法总则的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以及分则的相关部分。研究单位犯罪自首,就必须正确界定单位犯罪的概念,并对其特征加以分析。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该说区分了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但它所说的单位犯罪只限于主观上的故意,这与刑法中规定的少数过失的单位犯罪相背离。此外它强调的单位犯罪以非法利益为要件,无疑又缩小了概念的内涵。因此,在八届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时候,由于其局限性而被否决。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此观点克服了以上观点的不足,明确地把过失犯罪纳入其中,这与刑法之规定是一致的,同时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为要件,准确地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
现在,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不能一味的维护企业的利益,我们需要遵守本岗位的职业操守,现在公司财务负责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不能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要人员指哪些人员?主要是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延伸阅读:
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拒执罪单位犯罪主体的参考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