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冤案国家赔偿多少钱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84.7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8年5月16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海南国家赔偿标准
一、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伤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务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务、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海南冤案是由于国家没有查明原因,而导致错抓错判,国家犯得错,也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关于冤案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害者每天的收入状况进行赔偿的,并且每个人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但是个人认为,这个需要双倍赔付,毕竟是你们犯得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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