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赔偿的作用主要是什么
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是从人治走向法治的重要标志之一。因为在人治背景下,政府对自己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即使要负责任,也是有限的责任。国家赔偿的意义在于:政府必须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以及给民众带来的各种伤害给予事后弥补,而它所具有的另一层意义在于:用这种方式警示那些执法违法或者有法不依、有法不为的政府公务员。凡公务员违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权利者,应负刑事及民事责任。这就是国家赔偿法的精义所在。
二、国家赔偿法适用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5.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的;
6.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7.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国家赔偿新标准出台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经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3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8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国家赔偿法》分总则、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其他规定、附则6章42条,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重要意义国家赔偿,从一般意义上说,是国家对国家权力活动中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与古罗马时期就已开始出现的民事赔偿相比,国家赔偿只不过才有1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70年代出现)。尽管如此,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国家权力的扩张,国家侵权的机会以及可能性在逐渐增大,国家赔偿也就变得十分的重要。因为它不仅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特别是对和谐社会的建立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一,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反映了社会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国家赔偿法是为了适用社会法制建设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部较为完整的关于国家赔偿的法律,它不仅从总体上建立起国家赔偿制度,为依法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确立了法律程序,而且确立了以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的基本原则以及各项具体制度,为把国家机关的公务行为限制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第二,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充实了社会法制的内容。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使我国的诉讼法律制度又获得了重大发展。在已有的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又建立起一个崭新的诉讼制度,即国家赔偿诉讼制度。使我国的诉讼法律制度在整体上更加趋于完善。
第三,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促进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国家赔偿法的施行,使我国对公民权利的救济与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得到可靠的法律保障,它会使公民的民主意识更为增强,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更为提高,从而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第四,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培育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它要求市场主体必须按法律的规范进行活动。对国家机关而言,它更要求对市场经济的管理依法进行,不得肆意,不得主观裁断,否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其违法公务行为造成的损害要负责赔偿。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培育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公民在遇到国家政府机关非法拘禁、办案不公、殴打、违法伤害自己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赔偿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标准进行计算,不得肆意要求国家赔偿的数额。主管部门对这类国家赔偿进行审核办理,符合的发放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