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法受理案件。
3、赔偿义务机关关对案件进行审理。
4、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5、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6、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
(1)查封。在刑事诉讼中,查封是指司法机关将可以用证据或与案件有关不便提取的财物予以就地封存的一种措施。
(2)扣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扣押针对的是物证、书证。所谓扣押物证、书证,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发现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文件,依法强制扣留的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
(3)冻结。冻结是指司法机关在案件的侦查和审理中发现被告人的存款、汇款与案件有直接关系时,要求有关单位对其存款、汇款停止支付或者转移的一种措施。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司法机关可以采取查询、冻结措施。
(4)追缴。关于追缴措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8、再审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
国家统计局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90501元;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国家赔偿法》执中的确是明确规定的,如果有被侵害到人身自由的,国家会对其进行每日的赔偿,具体赔偿按照国家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但要符合相关条件才能够申请国家赔偿,如不符合相关义务机关是不会进行审核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