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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国家机关违规行使权利的话会损害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像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冤假错案就是典型的例子。当事人权益受到侵犯后,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国家赔偿,要求支付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那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讲讲国家赔偿方面的知识。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
5、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7、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生活费等。
3、造成公民死亡,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度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
4、导致公民精神损害的,应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严重的应该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5、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该返还财产并给付相应的赔偿。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由此可见,《国家赔偿法》的实施给公民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当公民的权益受到国家机关侵害时,有权向侵权单位申请国家赔偿。当事人提出申请要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提供被侵害的事实和赔偿请求。这里有一点注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时效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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