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
2、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3、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综合上面所说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会让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重大的威胁,只要所存在的主体、主观、客观、客体方面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那么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一般在处罚上面就会按所造成的影响来进行确定,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
延伸阅读:
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有一定威胁...
区别是犯罪对象不同、以及构成的社会危害性...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
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标准是什...
法律上规定,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