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销售假药罪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吗?

一、销售假药罪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吗?

《刑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认定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1)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界限是:根据《刑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的精神,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一规定体现了立法的严密性,不疏漏犯罪。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销售假药如果符合一定条件的,如犯罪情节轻微、过了追诉时效等情形的,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但是如果情节严重,危害到人的生命安全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刑事犯罪。

延伸阅读:

生产销售假药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医生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是怎么规定...

作为一名医生,行医水平的高低这可以在后期...

生产销售假药罪和劣药罪的区别是...

区别是犯罪对象不同、以及构成的社会危害性...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有什么区别...

生产销售假药与生产销售劣药罪是两种不同的...

生产销售假药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是...

生产销售假药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有麻醉药品、...

销售假药罪与非法行医罪哪个重?

我国法律会在各个方面规范着公民和企业个体...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免予  免予词条  假药  假药词条  处罚  处罚词条  刑事  刑事词条  可以  可以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