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目前我国正在加大力度打击贪污贿赂犯罪,虽然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受贿的事情,但是一旦发现了,如果构成了犯罪就会被查处,单位也是可以构成受贿的主体的,所以不要小看受贿所带来的危害,关于单位受贿数额不满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
一、单位受贿数额不满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单位非法向内部职工收取各种集资、摊派费用。国有单位如学校、企业等利用其垄断地位乱收费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司法机关对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过于严苛,对单位受贿罪和受贿罪的犯罪成立数额做了相差悬殊的界定,违背法益侵害这一犯罪本质,也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单位受贿罪是指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综上所述,关于单位受贿数额不满是怎么规定的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但并不是一旦受贿就构成了犯罪,还要看是否符合单位犯罪的要求,单位犯罪的构成还要看是否符合一定的数额标准,并且如果没有反应单位的整体也是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所以一定要区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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