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安排送礼算行贿吗?
领导安排送礼不一定算行贿,要根据目的来进行不同判断。送礼本意是为增进交流促进感情,行贿是送礼的一种,当然也有上述功能和效果。不同的是行贿本质是一种交易,行贿方和受贿方各取所需“两情相悦”的代价是破坏制度和损害公众利益,是犯罪行为。礼品价值不足一万元的算行贿行为,但不一定构成行贿罪,礼品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构成行贿罪。在送礼时可能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但可能为日后谋取不正当利益铺设路子,所以还是算行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行贿数额不足一万元的不能构成行贿罪,但已经是行贿行为了,如果是国家公职人员,也是违规行为,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二、行贿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4)数额较大。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亲戚朋友之间会进行送礼,这是为了促进感情,也是为了让大家之间有一个更好的交流的状况。但是如果领导安排送礼的话,是为了不法的目的就会构成行贿罪,当然也需要数额达到一定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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