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案是否报案就可以受理?
不一定,只有符合立案标准的才受理。
1、第一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第二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二、诈骗案如何报警立案?
1、如果警察不立案,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2、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
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三、诈骗罪立案时限是多久?
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报案后,先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若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在我国的诈骗犯罪的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对于诈骗分子的违法行为,此时是需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打击的,受害者在知道了自己被诈骗之后,此时是需要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的,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是会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的。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签发空头支票是否构成票据诈骗罪
虽然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严重的票据违法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1、要全面正确贯彻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网络诈骗处罚标准应当按照《...
集资诈骗罪诈骗手段有哪些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
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
1、骗取的目的不同。2、骗取的对象不同。...
票据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