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相比是公诉案件多,自诉案件的范围是很有限的。
自诉案件的范围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及侵占案。法律将这类案件对行为人的追诉权赋予被害人行使,是否向法院起诉完全取决于被害人的意志,国家不主动干预。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自诉状应该怎么写?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清。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此致
xx人民法院
自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其实主要就是起诉程序不一样,相较于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结果,公诉案件比较严重一些,另外,自诉案件存在着协商撤案的可能性,只要受害人不予追究了,就可以不追究被告方的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