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离境吗?
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不可以离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不需要报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法院批准,因此,在时间上没有任何限制性的要求,完全根据案情的需要而定。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 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 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其实在自诉案件当中,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现在准备逃跑的话,不排除人民法院也有可能批准逮捕当事人,即便没有逮捕,也不代表自诉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就可以随便离开我国境内了。自诉案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子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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