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追回和减少损失:
一、扣押、冻结款物。
二、返还财产。
三、犯罪嫌疑人或其所在单位主动采取各种手段减少损失。
四、附带民事诉讼。
五、国家赔偿。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延伸阅读:
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的“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