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民营企业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嫌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数额巨大进行规定,参照挪用公款罪的标准:15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
1、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2、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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