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经济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各种诈骗案件也随之高发。但由于诈骗罪是数额犯,需要诈骗财物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公安机关才会组织立案。
根据《刑法》对诈骗罪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有三个诈骗财物数额的层次,分别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为了更好地把握这三个层次的数额,最高法与最高检对此三个层次做了相关解释。
1、“数额较大” 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2、“数额巨大”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3、“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
通常情况下,当诈骗数额满足“数额较大”时便可组织刑事立案,即三千元以上时。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所以最高法允许各地方法院在此基础上调整刑事立案标准。
以四川省为例,四川省将“数额较大”规定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也就是说四川的诈骗罪刑事立案标准是被诈骗数额五千元以上,然后才会组织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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