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案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伤者治疗结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及交警大队都会根据事故各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赔偿标准和法规条款进行赔偿调解,当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到保险赔偿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提请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造成有人受伤的这种交通事故最好能及时报案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实在不知道具体的处理流程,那在交警部门还没有到达现场之前,就要保护好第一现场,这样也便于工作人员对事故责任认定。受伤情况很严重的话,当然也要及时送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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