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事故当事人由于害怕恐惧等心理,不知道采取什么措施处理。在实践中,我们常见的有哪些处理措施?对于这个问题,请看我们律图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分析介绍。
交通事故的处理措施有哪些: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协商处理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以上就是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措施的解答。发生交通事故后,请一定要沉着冷静处理,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而逃离交通事故现场,否则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为您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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