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应该如何保全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的话,那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对自己是很不利的。律图小编为您整理了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请阅读了解。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保全有利证据?
这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证据保全问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0条解答如下:
首先,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其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机动车方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措施: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夜间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应及时就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等事项,打110或者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叫120。如现场发生火灾,还应拨打119报警。
3.保护现场。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等都不能随意挪动位置。为抢救伤者,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当事人在警察到来之前,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保护好现场。
4.抢救伤者或财物。当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设法送附近医院抢救治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抢。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当事人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火灾隐患。现场禁止吸烟。如是载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除将此情况报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做好防范措施。
6. 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象,除及时报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做好防范措施。特别注意:燃油起火时,不能用水灭火,要用沙子覆盖的方式来灭火,否则极易造成火势扩散。
7.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作为非机动车一方应注意事项:
1.受害人如果受伤不重,要注意察看周围的情况,看看交通信号灯的情况,并查看是否有目击者能为自己作证,如有监控,可调阅监控录像;如果肇事方想逃逸,要准确记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或车辆的基本特征。
2.受害方不要完全依靠交警,一定要注意及时收集证据。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注意收集与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定等。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不能独立完成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等人员帮助。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警部门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3.损害赔偿问题不要完全依靠交警。
交警职责转变后,调解损害赔偿争议不是办案交警处理事故的必经程序,交警的职责主要是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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