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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就需要实际的对事故做出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具体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可能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告诉大家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吧。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览表分类内容时间限制管辖权争议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部门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事后报警证据提交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检验鉴定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应在勘验现场结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时间应在20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准。
公安交通部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门尸体处理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名尸体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事故调解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事故调解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10日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事故诉讼对人身伤害提起诉讼从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民事财产损失一般的诉讼时效为 2年注:
1、暂扣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肇事车辆,期限为20日,经上级批准可延长20日。
2、尸体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或鉴定后,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3、责任认定期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上级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4、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日,必要时可延长15日。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若是法律允许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私了,否则的话就只能先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之后才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处理。而适当的了解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其实对事故的处理还是有一定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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