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人多,车也多的社会,交通事故事极其容易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发生更驾驶员有着直接的关系。开车的时候,驾驶员的精神状态及其判断是非常的重要的。而当如果发生意外时,驾驶人员所做出的决定将影响着自己和车内人的安全,例如方向盘往哪个方向转。那么如果要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其中一方不愿意处理怎么办呢?
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有一方其中不愿意处理,拖延时间以及不愿意去结案的时候,这是双方当事人责任归属问题。此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时间限制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如果未造成人员伤亡,建议私下解决,能协商的就协商,协商不了的就以有效期一年的时间内诉讼。如果发生人伤亡,而对方却不愿意作出任何赔偿时,再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应当收集其证据,召集当事人在场进行对证。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部门应当将其记录下来方便以后排查。
所以如果当你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首先应当向法院诉讼,然后等待鉴定书下来,如果对方不愿意处理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以再次向法院诉讼,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当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一方不愿意处理的这种情况,我们只需要保持头脑冷静,尽可能的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无论对方愿不愿意处理,结果下来的时候,他也是逃脱不了法律责任的,所以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要自己乱了阵脚,要时刻保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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