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方均存在过错的,按照过错认定责任;
4、属于意外事件的,认定各方均无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三)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双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前,应该召集各方当事到场,公开调查取证,然后才能下发事故责任认定书。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报警时限是多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
交通事故未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的后果严重,遇到交通事...
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处罚金多吗?
酒后开车的风险很大,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在...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指主体范围,即何种类型的民事主体(自...
交通事故没结案对车主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