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

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治疗完成后就可以进行。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伤残  伤残词条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词条  期限  期限词条  鉴定  鉴定词条  多久  多久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