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出院后拿费用清单理赔吗?
交通事故在出院后是需要拿费用清单理赔的,根据相关规定,受害者在索赔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肇事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身份资料及保险资料(向交警部门调取,若无法获得可委托律师调取);
2、如果是交通事故,提供事故认定书或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3、门诊病历本;医院住院病历(向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要求复印并加盖公章),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单、各类报告单;X光、CT、MR等所有片子;
4、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如轮椅等)发票;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5、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6、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7、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交税凭证(如果有);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8、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年龄超过60周岁)的户口本、父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需要抚养的证明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
9、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性有的时候确实是很复杂的,有很多交通事故中受害家属根本就不关心受害者的伤情,在受害者出院还没有恢复好的情况下就急于的找肇事者索赔。其实出院也不代表这就可以开始理赔工作了,有可能还必须要做伤残鉴定。但没有费用清单,胡乱索要赔偿肯定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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